伤残鉴定可以找熟人作假吗?背后的法律真相让人警醒!
伤残鉴定是司法实践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赔偿金额、刑事责任认定甚至民事纠纷的解决,但近年来,坊间总流传着一种说法:"只要找熟人托关系,鉴定结果就能改",这种传言究竟是真是假?背后又暗藏哪些法律风险?
一、伤残鉴定的本质:科学性与法律效力并存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伤残鉴定需由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完成,鉴定人需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意见,从病历审查、体表检查到仪器检测,每一环节都有严格的操作规范。所谓"找熟人作假",本质上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即使个别案例中存在操作漏洞,随着全国鉴定数据联网和复核机制的完善,虚假鉴定被查处的概率极高。
二、违法成本远超想象:刑事追责+终身污点
《刑法》第305条明确规定:"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21年浙江某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因收受10万元篡改鉴定意见,最终被以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连带民事赔偿被全部撤销,更严重的是,作假行为将纳入全国司法鉴定诚信系统,涉事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相关行业。
三、受害者的双刃剑:虚假鉴定的反噬风险
曾有当事人因交通事故索赔,通过关系将十级伤残"升级"为九级,多获赔8万元,但对方保险公司复查时发现影像学报告存在时间矛盾,不仅原赔偿被追回,当事人还因诈骗罪被起诉。法律上的"不当得利"随时可能转化为刑事犯罪,这种饮鸩止渴的做法实不可取。
建议参考:
1、选择省级司法厅公示的正规鉴定机构
2、留存完整的就诊记录和检查报告
3、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依法申请重新鉴定
4、遭遇鉴定不公可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举报
相关法条: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3条: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
- 《刑法》第307条:妨害作证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 《民法典》第1224条:医疗机构免责条款中明确排除虚假鉴定情形
法律的红线,从来不是人情能跨越的鸿沟,伤残鉴定作假看似是"捷径",实则是把自己推向更危险的深渊,与其抱着侥幸心理走偏门,不如通过正规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任何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利益,终将以更大的代价偿还,当您面对鉴定纠纷时,聘请专业律师介入,才是真正有保障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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