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公证到底有什么用?看完这篇你就懂了!
“离婚财产公证是什么意思啊?”很多面临婚姻变故的夫妻,在咨询律师时都会提出这个疑问。离婚财产公证就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通过公证机构对财产归属达成书面协议并赋予法律效力的过程,它不仅能明确房产、存款、车辆等财产的分配方案,更重要的是能预防离婚后因财产纠纷引发的二次诉讼。
在实际案例中,经常出现一方隐瞒财产或离婚后反悔的情况,例如张女士离婚时与丈夫口头约定平分房产,但两年后对方突然拿出借条,声称该房产是抵押贷款购买要求重新分割。如果张女士当初办理了离婚财产公证,将双方确认的财产清单及分配方案进行公证,这份经过公证的文书就能直接作为法院判决依据,避免陷入无休止的举证困境。
解决方案分三步走:
1、梳理财产清单:罗列房产、股票、公积金等所有共同财产,特别要注意婚后还贷的婚前房产、知识产权收益等隐性财产
2、协商分配方案:建议通过律师调解,用专业文书固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3、选择公证机构:携带身份证、财产凭证到户籍地或财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全程约1-2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家事案件审判指导意见: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小编总结:离婚财产公证就像是给婚姻关系中的经济往来“上保险”,既能保护经济弱势方权益,又能避免情感破裂后的人情纠葛,特别提醒三点:公证前务必确认财产范围无遗漏;公证文书需明确财产过户时间等细节;若涉及债务分割,需同步约定清偿责任,婚姻走到尽头时,用法律手段做好财产分割,才是对彼此最体面的告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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