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流程有哪些
一、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流程有哪些
领取证,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携带本人的簿、;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此外,若一方为者,还需携带或的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认是否符合结婚条件。比如审查双方是否达到,是否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
(三)登记。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于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完成登记手续后,男女双方即确立婚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
二、通常有哪些情况会不可以结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不可以结婚:
(一)未达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到该年龄标准,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予以登记。
(二)存在情形。重婚严重违反我国的婚姻制度,若一方已经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在未解除前,不得再次与他人结婚,否则构成,会受到法律制裁。
(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直系血亲间结婚,以及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可能会导致遗传疾病的增加,影响后代健康,所以法律予以禁止。
(四)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某些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可能会对婚姻生活及后代健康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未治愈前一般不允许结婚。
三、判決书不见了,能办结婚证吗
判决书不见了通常不影响办理结婚证。
若涉及的是离婚判决书,它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重要法律文书。如果判决书丢失,可采取一定补救措施后办理结婚证。一方面,当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查阅、复印离婚判决书,并由档案室加盖公章,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部分法院可能还提供电子判决书的查询与下载服务,当事人可按法院指引获取电子判决书后打印,并确认其有效性。
而办理结婚证,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对于离婚后再婚的,通常需提供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材料,如上述经过处理的离婚判决书复印件等,以确认其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核无误后,会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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