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好还款,催收却不罢休,这是怎么回事?
在面对催收时,许多借款人可能会选择与催收人员协商还款计划,他们希望通过与催收方达成协议,按时偿还欠款,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和信用记录受损,有时候借款人会发现,尽管已经与催收人员协商好还款计划,但催收行为却仍然持续,这让人感到困惑和不安,协商好还款,催收是怎么回事呢?
问题解答:
当借款人与催收人员协商好还款计划后,催收人员通常会将协商结果记录在案,并告知借款人需要按照协商好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如果借款人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催收行为应该会相应停止。
有时候催收人员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继续采取催收措施,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
1、信息传递不畅:在协商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传递不畅的情况,催收人员可能没有将协商结果准确地传达给其他相关人员,或者借款人没有收到催收人员的通知。
2、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即使借款人已经与催收人员协商好还款计划,但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催收人员可能会继续采取催收措施。
3、催收人员的工作方式:有些催收人员可能会采取强硬的催收方式,即使借款人已经与他们协商好还款计划,他们仍然可能会继续施加压力。
4、第三方机构介入:在某些情况下,催收工作可能会外包给第三方机构,这些第三方机构可能对协商结果不太了解,或者可能有自己的催收策略。
建议参考:
如果遇到协商好还款但催收仍在继续的情况,借款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核实协商结果:借款人需要核实自己与催收人员协商的还款计划是否被正确记录,可以查看相关的协议、邮件或短信等证据。
2、与催收人员沟通:与催收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继续采取催收措施的原因,借款人可以解释自己已经按照协商好的计划进行还款,并要求他们停止催收行为。
3、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催收人员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借款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可以向消费者协会、金融监管机构或当地的执法部门投诉。
4、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催收人员的行为构成侵权或违法行为,借款人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小编总结:
协商好还款后催收仍在继续,可能是由于信息传递不畅、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催收人员的工作方式或第三方机构介入等原因,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借款人应核实协商结果、与催收人员沟通、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借款人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催收行为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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