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后,申请伤残鉴定到底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场交通事故可能彻底改变人生轨迹,而伤残鉴定作为后续索赔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赔偿金额的认定,很多伤者家属因材料准备不足,导致鉴定受阻甚至结果偏差,今天我们就从实务角度,用“人话”拆解这份材料清单,帮您避开那些“踩坑点”。
一、核心材料清单:缺一不可的“证据链”
1、基础身份证明:
伤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户口本+监护人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举个例子:老张被撞后行动不便,儿子代办时因缺委托书,白跑三趟鉴定中心。
2、完整病历资料:
- 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盖医院公章)
- 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尤其CT、MRI等影像原件)
特别注意:部分鉴定机构要求提供治疗终结证明,证明伤情已稳定。
3、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这是证明伤害因果关系的“铁证”,曾有案例因家属丢失认定书,导致无法证明伤情与事故关联。
4、影像学资料:
X光片、CT胶片等需保留原始胶片,仅凭报告单可能被退回,建议用硬质袋妥善保存,避免折损影响阅片。
二、易被忽略的“隐藏项”
持续治疗记录:
后续复查的康复记录、用药清单也要提交,特别是涉及功能性障碍(如关节活动受限)的情况。
*真实案例:李女士因未提交半年理疗记录,伤残等级被低估一级。
特殊辅助器具证明:
若使用轮椅、拐杖等器械,需提供购买发票及医嘱证明,这类材料直接影响护理依赖程度认定。
三、避坑指南:这些错千万别犯
1、材料不齐就送审:
某鉴定中心数据显示,32%的退件因缺少影像原件,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鉴定机构具体要求。
2、自行拆封病历袋:
医院密封的病历档案若被私自拆开,可能被质疑真实性,正确做法是由鉴定机构当面启封。
3、忽视鉴定时效: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一般建议治疗终结后3-6个月内申请,过早可能因伤情未稳定导致二次鉴定。
专业建议(收藏备用):
1、材料复印3份(鉴定机构、律师、自行留存)
2、影像资料扫描电子版备份
3、提前1周预约鉴定时间(部分机构排队超2个月)
4、涉及精神伤残的,需额外准备精神病学鉴定报告
相关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6条:伤残评定应提交完整诊疗资料
-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4.2条:医疗终结原则与举证责任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2条:鉴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要求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场“证据攻坚战”,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时效性直接决定“战斗结果”,建议在律师指导下建立“材料清单追踪表”,每完成一项打钩确认,鉴定不是终点,而是维护权益的新起点——您准备的每一张纸,都可能变成维权路上最硬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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