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交警总说先别急着做伤残鉴定?受伤了不鉴定怎么索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伤者第一反应就是赶紧做伤残鉴定,以为这样才能拿到高额赔偿,但现实中,交警往往建议暂缓鉴定,这让不少当事人充满困惑:不鉴定怎么证明伤情?拖延时间会不会影响索赔?
一、交警劝阻伤残鉴定的3大真相
1、责任认定未完成前,鉴定可能"白做"
交通事故赔偿遵循"责任比例原则",如果事故责任尚未明确,过早鉴定可能导致赔偿金额与实际责任脱节,例如全责方可能承担100%赔偿,而主责方可能只承担70%,此时鉴定时机直接影响赔偿基数。
2、医疗终结期未到易存鉴定漏洞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明确规定,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过早鉴定可能遗漏后续并发症,特别是骨折、神经损伤等存在恢复期的伤情,曾有案例显示,伤者提前3个月鉴定为十级伤残,实际复查时发现骨不连达到九级标准,但因已出具鉴定报告无法更改。
3、司法程序冲突风险
交警处理阶段属于行政程序,而伤残鉴定涉及民事诉讼领域。单方委托鉴定可能被保险公司质疑公正性,据统计,超过40%的单方鉴定在诉讼中被要求重新鉴定,反而延误索赔进程。
二、专业律师的3条行动指南
1、固定三大核心证据
- 完整保存门诊病历、影像资料、用药清单
- 拍摄治疗期间患处变化照片(建议每周存档)
- 收集误工证明、护理费支付凭证
2、把握黄金鉴定期
软组织损伤建议治疗后3-6个月鉴定,骨折类伤情需待骨痂形成(通常6-8个月),涉及神经损伤的需观察6-12个月。建议在出院时要求主治医师书面注明预估恢复期。
3、选择双资质机构
优先选择同时具备司法鉴定许可证和CMA认证的机构,确保鉴定结果既符合法律程序又具备医学权威性。
法律依据速查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6条:检验鉴定应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下进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伤残评定时机应根据治疗情况确定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8条:委托鉴定应提供完整、真实的鉴定材料
小编总结
交警劝阻伤残鉴定绝非推诿,而是为了避免"欲速则不达"的法律风险,就像建房要先打地基,索赔也需要先完成责任划分、治疗终结、证据固定这三步基础工作。精准的鉴定时机比抢跑更重要,专业的法律策略比盲目行动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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