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必须做伤残鉴定吗?这5个问题搞不懂可能吃大亏!
最近接到不少咨询,很多当事人问:"车祸后到底要不要做伤残鉴定?"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上藏着很多普通人不知道的法律门道,今天就从专业角度,拆解车祸伤残鉴定的核心要点。
一、什么情况下必须做伤残鉴定?
只要车祸导致身体功能受损或影响生活能力,就需启动鉴定程序。 例如骨折愈合后仍有关节活动障碍、颅脑损伤遗留认知障碍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某些损伤看似不严重(如腰椎间盘突出),但若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也可能构成伤残等级。
二、什么时候做鉴定最有利?
最佳鉴定时机是治疗终结后1-3个月。 太早可能因伤情未稳定导致等级偏低,太晚会延误索赔时效,例如某案中,当事人胫骨骨折内固定术后立即鉴定被定为十级,但半年后取钢板复查发现关节功能丧失40%,重新鉴定升为九级,多获赔12万元。
三、单方委托鉴定有效吗?
单方鉴定虽合法,但可能被对方质疑。 建议通过法院摇号选定鉴定机构,或与保险公司共同委托,去年某交通事故案,原告自行鉴定为八级伤残,被告申请重新鉴定后降为十级,直接影响赔偿差额近20万。
四、鉴定结论如何影响赔偿?
每级伤残差距可达数万元赔偿。 以浙江省为例,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约12万,九级则升至24万,还不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叠加项目,曾有当事人因漏做神经损伤鉴定,少获赔护理费8.6万元。
五、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收到报告15日内可申请重新鉴定。 但必须提供新证据或指出原鉴定程序违法,某案中,因首次鉴定未采用专业设备检测听力损伤,当事人申请补充鉴定后伤残等级提高,成功追加赔偿。
建议参考:
1、事故后及时联系专业律师评估伤情
2、保留完整病历、影像资料及复查记录
3、关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最新标准
4、与保险公司协商前务必完成鉴定
5、注意诉讼时效(一般自治疗终结起1年)
相关法条:
1、《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2、《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最高人民法院等联合发布)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9条:伤残评定程序规范
4、《民事诉讼法》第79条: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小编总结:
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维权的核心战场,它直接决定你能获得多少赔偿,很多当事人因为不了解鉴定规则,白白损失数万甚至数十万赔偿款,记住三个关键点:选对时机、用对方法、守住程序,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制定鉴定策略,毕竟一份科学的鉴定报告,就是维护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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