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离婚手续吗
一、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离婚手续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不可以在外地办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相关手续。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可以有哪几种方式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二)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或者与他人;(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可以一直申请一直撤回吗
离婚申请不能一直申请又一直撤回。
从协议离婚的角度来说,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是为了给予夫妻双方一定的冷静期,避免冲动离婚。但如果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在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意味着有明确的程序限制,不能无限制地撤回。
从诉讼离婚来看,如果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原告可以撤诉,但如果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所以也不是可以无限制地申请和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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