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一直拒绝同房可以离婚吗
一、妻子一直拒绝同房可以离婚吗
夫妻一方以另一方拒绝同房为由要求离婚,在法律上是存在不同情形和考量的。
从法律规定看,我国离婚分为和。协议离婚需双方就离婚、、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妻子拒绝同房且双方能协商一致离婚,自然可以按照办理。
若无法协商一致,一方可通过诉讼离婚。但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单纯妻子一直拒绝同房,并不必然导致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夫妻感情状况,比如双方婚前感情基础、婚后生活情况、是否存在其他矛盾冲突等。如果这种拒绝同房的情况长期存在,且严重影响到夫妻感情,经调解无效,法院有可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若只是短期或者存在合理原因,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二、夫妻没离婚一方想单独子
在夫妻关系存续且未离婚的情况下,一方想单独购买房子,需明确以下要点:
(一)财产性质。即便一方单独出资购房,若无特殊约定,在法律上该房产一般仍会被认定为。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
(二)特殊约定。若一方希望房产归其个人所有,可与配偶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种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购房操作。在实际购房过程中,需保留好相关的出资证明等证据,以防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例如,若一方用其单独购房,且能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为,在某些情况下,该房产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总之,夫妻未离婚一方单独买房,要想实现房产归个人所有,需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进行约定和操作。
三、父母赠与离婚怎么分配
父母赠与安置房在离婚时的分配,需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一)若父母明确表示该安置房是赠与一方的,比如有书面赠与协议写明只赠与夫妻中的某一人,那么此安置房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若父母在赠与安置房时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一方的,一般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种情况下,该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配;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若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贡献较大,或者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法院可能会在分配时适当予以倾斜。
总之,关键在于父母赠与安置房时是否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以此确定其在离婚时的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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