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是必须到当时登记所在地办理
一、离婚是否是必须到当时登记所在地办理
离婚并非必须到当时登记所在地办理,需分情况来看:
若选择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既可以是当初的地方,也可以是夫妻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比如,夫妻在A市,但其中一方常住户口后来迁至B市,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到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若通过诉讼离婚,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如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女方有精神病离婚男方需要给她赔偿吗
在女方有精神病的情况下,男方离婚时是否需要给她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一)若女方精神病是婚前隐瞒且婚后无法治愈等情形,男方在离婚时一般无需给予赔偿。因为这种情况若符合法定条件,男方可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双方自始不具有夫妻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存在问题。
(二)若女方精神病是在婚后因某些原因患上,且男方不存在过错行为,比如没有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离婚时男方通常也无需给予赔偿。
(三)若男方存在过错行为,比如对患有精神病的女方有虐待、遗弃等严重伤害行为,导致女方权益受损,那么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时男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总之,是否赔偿关键看男方有无过错及具体案件情况。
三、是不是任意一方去民政部就可以办理
离婚证并非任意一方单独去民政部就可以办理,具体情况需根据离婚方式来确定: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办理时,应携带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双方且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想离婚的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需再另行办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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