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到底要准备哪些材料?一文说清所有关键点!
"受了工伤想申请鉴定,但不知道要交什么材料,急得睡不着觉!"这确实是很多劳动者面临的难题,今天我们就用最通俗易懂的方式,手把手教您备齐材料,避开90%的人都会踩的坑!
一、核心材料清单(缺一不可)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这是启动鉴定程序的"钥匙",必须由人社局工伤科盖章确认的正式文书,特别注意: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2、完整医疗证明材料
包含:
- 首诊病历+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 诊断证明书(明确标注"建议休息XX天")
所有检查报告单原件(X光片、CT、MRI等影像资料需保存光盘)
- 手术记录单(含麻醉记录)
- 持续治疗的复诊记录
3、劳动关系证明
优先提交劳动合同原件,若存在争议可准备:
- 工资流水(显示单位公户转账)
- 考勤记录(钉钉/企业微信导出需公证)
- 工牌/工作服照片(带单位LOGO)
- 同事证言(需2人以上签字并按手印)
4、身份证明文件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公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交通事故工伤:需额外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调解书
✅突发疾病死亡:提供48小时内抢救记录+死亡证明
✅职业病鉴定: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证明材料
⚠️重要提醒:所有材料提交彩色复印件,日期字迹必须清晰可辨!
专业建议(少走3年弯路)
1、材料时效性:医疗材料建议在伤情稳定后1个月内准备完毕,超过1年可能影响鉴定结果
2、证据链思维:用EXCEL制作《治疗时间轴》,标注每次就诊的关键信息
3、防篡改技巧:所有纸质材料扫描存档,原件用防水文件袋密封保存
4、录音取证:与单位沟通时,可合法录音(需明确告知对方)作为补充证据
法律依据速查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细化鉴定申请的具体要求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补充说明特殊情形的证据采纳规则
小编掏心话
准备材料就像搭积木,缺一块都可能全盘重来!特别提醒三点:
1、医疗记录要连贯:哪怕只是去社区医院换药,也要开书面证明
2、单位不配合别慌:可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请《调取证据通知书》
3、鉴定前做预评估:咨询专业法医了解伤残等级预估,避免心理落差
最后送大家一句口诀:"原件复印件双备份,时间逻辑要对位,关键材料早公证,遇事不决找法援",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看到必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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