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岳母可以专项扣除吗
一、赡养岳母可以专项扣除吗
赡养岳母不可以专项扣除。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中涉及赡养老人这一项,明确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也就是说,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支出,主要是针对人对自己亲生父母或者特定情况下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用。而岳母并不在这个范围内,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其不属于可享受专项扣除的赡养对象。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对岳母尽到,但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规定上,这种情况并不符合扣除条件。纳税人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申报,避免因错误申报而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二、赡养老人算配偶父母吗
赡养老人一般情况下不包括配偶的父母。从法律角度来看:
一是法定赡养义务的主体明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自己的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这种赡养义务是基于血缘关系或关系而产生的,是一种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比如,子女应当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自己的父母。
二是对配偶父母的协助赡养。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子女必须赡养配偶的父母,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对另一方赡养其父母的行为应当给予协助和支持。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照顾家庭,在经济上对配偶父母的合理生活需求给予一定帮助等。
所以,严格来说,赡养老人主要是针对自己的父母,对于配偶的父母,更多的是基于婚姻关系和家庭和睦的一种协助和关爱行为。
三、赡养协议可以赠与吗
赡养协议不可以赠与。具体分析如下:
赡养协议是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就赡养相关事宜达成的一种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协议。其目的在于明确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一方面,从协议主体看,赡养协议的主体是特定的,即赡养人和被赡养人,这些主体身份是基于亲属关系而产生的,不能随意变更或转让。例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这种关系无法通过赠与等方式转移给他人。
另一方面,从义务性质看,赡养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即使签订了赡养协议,也不能免除法定的赡养责任,更不能将这种义务作为一种财产或权利进行赠与。若允许赡养协议赠与,可能会导致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违背了法律设立赡养制度的初衷。
综上,赡养协议不能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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