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领取结婚证就离婚的话女方有赔偿吗
一、刚刚领取证就离婚的话女方有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刚刚领取结婚证就离婚,女方通常没有赔偿。离婚赔偿是有法定情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重婚。即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再次或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
(二)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三)实施家庭暴力。包括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对家庭成员不尽、等。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例如一方存在严重的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等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
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情形,仅仅是刚领证就离婚,是不涉及离婚赔偿问题的,一般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
二、配偶患有精神病哪些情况下能够去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离婚:
(一)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若一方在结婚前故意隐瞒自己患有精神病的事实,另一方在婚后发现且该病情经治疗没有痊愈,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
(二)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有精神病仍选择结婚,或者在婚后共同生活中一方患上精神病且长时间治疗都无法痊愈,对夫妻生活和家庭产生严重影响,另一方可以考虑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配偶是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会相对复杂。一般不能通过的方式,而需要通过。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先为精神病人指定,然后根据具体情况,从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以及婚姻关系的实际状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去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欲离婚,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通常,一方下落不明的,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公告期届满,若对方仍未出现,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若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二)先申请宣告失踪,再提起离婚诉讼。若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另一方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在准备相关材料时,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件,以及能够证明对方下落不明的证据,如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社区证明等。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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