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不回本地能离婚吗
一、外地不回本地能离婚吗
可以。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离婚。若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就、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双方回到本地。
(二)诉讼离婚。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虽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此时,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若符合上述条件,即便一方或双方不回本地,也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二、外地人能在本地离婚吗
外地人能否在合肥本地离婚,需分情况讨论:
(一)协议离婚。若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需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所以,若双方均为外地人,且户籍均不在合肥,一般不能在合肥本地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
(二)诉讼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若被告在合肥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相关,如、居委会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等,原告可以向合肥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综上,外地人能否在合肥本地离婚,取决于选择的离婚方式以及是否满足相应的条件。
三、外地可以离婚吗
可以在外地打官司离婚,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不能在外地办理。
若是诉讼离婚,情况则有所不同:
(一)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在外地能否打官司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关键在于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的,就可以在外地进行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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