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十天冷静期怎么算
一、离婚三十天冷静期怎么算
离婚三十天冷静期的计算方式如下: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收到”以婚姻登记机关实际受理为准。在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三十天届满后,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若双方均明确表示愿意离婚,且在三十天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核实,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给予夫妻双方足够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同时也保障当事人的婚姻自由权利,确保其在冷静思考后作出真实、自愿的离婚决定。
二、离婚冷静期是多少天到多少天的
离婚冷静期为3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来说,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能会对离婚决定进行重新审视和思考。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向登记机关表明撤回申请,那么就此终止。而当30天冷静期届满后,接下来还有30天时间,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若逾期未申领,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也不会继续进行。这一规定旨在给予夫妻双方足够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
三、民政局领了离婚证还得去派出所吗
一般情况下,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后,是否去派出所需分情况来看。
若涉及信息变更,比如将婚姻状况从“已婚”改为“离异”,则需要前往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因为簿上的婚姻状况记载是重要的户籍信息,民政部门与公安部门的信息系统并非实时同步更新,为了确保个人户籍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持离婚证到派出所申请变更婚姻状况登记是必要的。办理时,通常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离婚证等相关材料,按照派出所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申请和变更。
若不涉及户籍信息变更的需求,例如个人对户口簿上婚姻状况记载无修改必要等情况,则无需前往派出所。总之,是否前往派出所取决于个人是否有变更户籍婚姻状况等相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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