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流程有哪些要求
一、民政局离婚流程有哪些要求
民政局离婚即协议离婚,有以下流程及要求:
(一)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簿、、等。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不予受理。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二、异地
在杭州办理异地,需区分协议离婚和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
若夫妻双方均非杭州,不能在杭州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因为协议离婚需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夫妻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证、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再共同前往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
若一方在杭州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可以在杭州。起诉方需准备、身份证、结婚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被告在杭州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如、居委会或物业出具的等。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三、隐瞒离婚事实构成什么罪
一般情况下,单纯隐瞒离婚事实本身并不直接构成犯罪。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会涉及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隐瞒离婚事实,再次与他人,这种行为构成。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犯重婚罪的,将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在涉及、债务承担等经济事务中,若一方为了谋取不当利益,隐瞒离婚事实,欺骗他人处分财产或承担债务,且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可能构成。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此外,在一些特定的职业或工作场景中,如公职人员等,隐瞒离婚事实可能违反相关纪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虽不构成犯罪,但会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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