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都在外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一、2人都在外地手续如何办理
若两人均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需区分不同情况:
(一)协议离婚。这种方式需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仅在外地的情况下,通常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在当地办理手续。
(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办理诉讼离婚时,需要准备好、明、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与军人登记没办婚礼离婚怎么办
若与军人登记但未办婚礼后想要离婚,需按不同情况处理:
(一)若军人一方不存在重大过错,如或与他人、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此时,离婚需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因为法律对有特殊保护规定,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一般须经军人同意。
(二)若军人一方存在上述重大过错,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可不需征得军人同意。
具体办理离婚手续时,若双方能就离婚、、等问题协商一致,可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领取。若协商不成,非军人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女方有精神病法院给判娃不
在离婚案件中,女方有精神病时,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一方面,会考虑女方的病情严重程度。若女方精神病病情严重,可能无法正常照顾自己生活,更难以保障对子女的、等基本义务,那么法院一般不会将子女抚养权判给女方。比如女方生活不能自理,存在伤害自身或他人风险等情况。
另一方面,法院会考量子女的生活现状和意愿。若子女长期与男方或男方家庭共同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其成长不利,这种情况下倾向于判给男方。但如果子女年龄较大且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女方生活,同时女方病情相对稳定,有一定监护能力,也可能会适当考虑女方。
此外,男方的抚养条件也是重要因素。若男方有不良嗜好、经济状况差等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形,而女方虽有精神病但有合适的监护辅助措施,法院也会谨慎权衡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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