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病还能离婚吗
一、结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病还能离婚吗
可以离婚。具体分析如下:
(一)若对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病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离婚途径方面。如果双方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需签订书面,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领取。若无法协商一致,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行审查判断,若符合上述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在离婚时,还需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以保障双方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夫妻双方多久单方可以提离婚
在我国,夫妻双方无论分居多久,单方都有权提起离婚。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若一方想单方面离婚,则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
不过,分居时间在诉讼离婚中具有一定意义。根据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若夫妻双方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且分居时间达到两年,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但需注意,分居时间的认定需有相应证据支持,比如分居协议、合同、证言等能够证明双方分居事实及分居起始时间的材料。所以,即便未达到分居两年,若有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单方也可提起离婚诉讼。
三、离婚需不需要到原来地呢
离婚不一定需要到原来的结婚登记地办理。具体情况分以下两种: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而不局限于原来的结婚登记地。也就是说,只要是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不是必须到原来的结婚登记地。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有其特定的办理地点要求,并非一定要到原来结婚登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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