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流程有哪些程序
一、民政局离婚流程有哪些程序
民政局离婚即协议离婚,一般有以下程序:
(一)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簿、、等,同时提交。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五)登记发证。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民政局离婚流程怎么走程序
民政局离婚即协议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受理。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期间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可以代办吗
离婚一般不可以完全找律师代办,但在某些方面律师可以提供协助。
从协议离婚角度来看,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是因为离婚涉及到身份关系的解除,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婚姻登记机关需要确认双方的真实意愿,所以不能由律师代办这一关键程序。不过,律师可以帮助起草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等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理、完备。
从角度而言,虽然当事人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律师可以代为收集证据、提交法律文书、进行法庭辩论等,但在一些关键环节,比如开庭时,当事人通常也需要亲自到庭。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当事人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无法出庭,并经许可,才可以不出庭。总之,离婚不能完全由律师代办,但律师在离婚过程中能发挥重要的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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