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一、在外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如果在外地离婚,分两种情况:
(一)协议离婚
1. 手续:夫妻双方需就、等问题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簿、,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 证件: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等。
(二)诉讼离婚
1. 手续:一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被告住所地(即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判决。
2. 证件:、身份证、证等基本证件,还可能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子女抚养情况证据、财产证据等。
二、办理离婚需要到原登记地吗
办理离婚不一定要到原登记地。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需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不一定是原地,只要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是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存在特殊情况的,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告被监禁等,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所以诉讼离婚也不需要到原登记地办理。
三、离婚了三金归谁所有
三金一般属于彩礼的一部分。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了,离婚时三金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三金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并且女方将三金作为个人生活用品,通常会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归女方所有。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三金的归属可能会有不同结果。如果三金是作为的一部分进行约定的,例如双方书面约定三金为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分割。另外,如果三金价值非常高,且能证明购买三金导致男方生活困难,同时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共同生活等特殊情形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部分或全部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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