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冷静期算离婚吗
一、离婚登记冷静期算离婚吗
不用担心啦。
这个“离婚冷静期”呢,其实就是让两个想离婚的人先静下心来,自己好好想想看还要不要真的离婚。
现在只有政府部门才有这个规矩(直接判断离婚的情况不适用哦)。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实行以后,为了更好地执行里面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民政部门就把的流程给改了一下,加了个冷静期在离婚这一步上。
现在的离婚登记流程主要包括提出申请、接受申请、冷静期、审查、最后登记(发证)等等这些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必须等3个月吗
在正式提出离婚之后呢,法律给了大家30天的时间去冷静思考。
这是咱们国家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关于大家都关心的《民法典》的分组讨论中提到的哦!其中的第1077条就明确规定了这个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你们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刻算起,如果在接下来的30天内,哪一方觉得还不想离婚的话,那他/她就可以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啦。
然后呢,等到前面说的那个30天期限过去以后,再过30天,也就是总共60天的时候,你们两个人得亲自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离婚证;如果没有去申请的话,那就等于是自动放弃了离婚登记申请哦。
三、冷静期一个月怎么度过
这段时间里嘛,你们俩可以深思熟虑一下,只要觉得两个人的感情还是有挽回的可能的话,那就完全没问题,在这个冷静期之内,无论何时想要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都可以前往婚姻登记部门进行处理哦。
2、假如你们已经决定好要离婚了,那么在这个冷静期里面,是完全可以进一步去商量财产分配和孩子这些问题的,毕竟这一切在的时候都是需要达成共识的,要是有什么分歧嘛,正好趁着这段时间来好好重新斟酌一下也是没有问题的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经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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