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离婚后再去民政局办手续吗
一、法院判离婚后再去民政局办手续吗
1、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因为生效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能代替离婚证证明夫妻关系确定已经解除。判决书生效的时间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都没有人向法院提起上诉,十五日后的一天生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去民政局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的效果是否一样
1、效果是一样的,如果是双方去民政局就可以了,如果有一方不愿意,或者有财务债权纠纷,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调解、判决离婚。具体差别如下:
(1)一种是双方,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
(2)一种是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
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再发给《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的有力证据,无论是民政局或者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均是起到一个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者解除的证明而已。凭判决书就可以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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