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赠与孩子的财产能撤回吗?这些情况可能让你意外
离婚时,许多父母为了减少对孩子的伤害,会选择将部分财产(比如房产、存款等)赠与孩子,但感情破裂后,一方或双方反悔的情况并不少见——离婚时约定给孩子的财产,真的能说撤回就撤回吗?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究竟算不算数?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本质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而非单纯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离婚协议一旦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否则不得随意撤销。
实践中争议常集中在“赠与是否完成”的问题上,若约定将房产过户给孩子但未办理手续,一方反悔起诉撤销,法院可能认为赠与行为未实际履行,存在被撤销的风险,曾有案例显示,男方离婚后拒绝配合过户,法院最终支持其撤销赠与,理由是“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前可撤回”(参考《民法典》第658条)。
遇到反悔怎么办?律师教你3招应对
1、及时办理过户或公证:协议约定赠与后,务必在离婚后第一时间完成财产过户或公证,避免对方拖延或反悔。
2、明确协议条款:在离婚协议中注明“赠与不可撤销”,并约定违约赔偿责任,增加反悔成本。
3、收集证据维权:若对方拒绝履行,可依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69条起诉,要求强制履行协议。
**相关法条支持
《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69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反悔方需举证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方可撤销。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优先考虑子女权益,但未强制要求必须赠与子女。
1、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普通赠与,不可随意撤回,但未完成过户可能被钻空子。
2、反悔成功的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欺诈、胁迫”或“财产未转移”的法定条件。
3、保护孩子权益的核心是提前规划——协议写清楚、过户要及时、违约责任明确!
法律保护的是“既成事实”,而非“口头承诺”。 离婚时若真想为孩子争取财产,行动比承诺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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