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病种可以办特殊门诊
一、哪些病种可以办特殊门诊
我们这个门诊可以看的特别病症有很多,比如那些大家都知道的像冠心病啊,高血压三期啊,糖尿病啦,肝硬化啦,还有精神病啊,恶性肿瘤啊等等,这些都是很常见的。
我们也提供肾透析和肾移植手术后的治疗服务哦。
你要是得了帕金森病或者类风湿关节炎这样的病,也不用担心,我们这里都能帮到你。
当然了,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癫痫、膀胱肿瘤(灌注治疗)、丙型肝炎、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这21种疾病也是我们的服务范围内的。
《》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如何办理特殊门诊手续
1.初次审核申报。
参保单位及个人首轮申请需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持《医保手册》至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并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提供申报病种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各一份,选择一家定点医院与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诊购药。
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则由单位医保专员或本人前往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
2.医院初审。
初审医院收到申请人相关材料后,组织院内医疗专家进行初步鉴定。
3.专家评审。
市处在每季度末召集本市城镇职工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依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一审核。
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
经过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申请人,下个季度第一个月起5个工作日之后,携带《医保手册》至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自当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未获批准者,市医疗保险处会注明原因并书面通知,同时退还病历资料。
5.特殊病种续办流程。
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
若病情尚未痊愈需继续治疗,应办理续办手续。
三、哪些病能申请特殊门诊
特殊门诊治疗疾病涵盖范围广泛,主要有: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含各类癌症、白血病、恶性淋巴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包括慢性肾赃病第5期,估算肾小球滤过率低于15(ml/min)或肌酐清除率低于15(ml/min)状况);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如肾透析、肾移植术后、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糖尿病(伴发特定并发症,如皮肤软组织感染、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等);高血压(常见慢性疾病);冠心病(常见心血管疾病);耐多药肺结核(严重肺结核类型);类风湿关节炎(关节受累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以上是关于哪些病种可以办特殊门诊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