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具体有什么
一、离婚时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具体有什么
1、离婚时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期限
1、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应当在时提出或在离婚诉讼中经人民书面告知其权利后随即提出。逾此期限,视为放弃该权利。
2、离婚诉讼的被告为无过错方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中未提出,在二审提出的,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未明确表示放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出现了感情问题后,也是可以与对方协商来办理的,那么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和两种方式,同时也要将子女的和进行分割,如果一方有重婚、家庭暴力等行为后,另一方也是可以索要一定的经济。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