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可以不回登记地吗
一、办理离婚可以不回登记地吗
1、办理离婚可以不回登记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婚姻登记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的,离婚登记就可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被起诉离婚应积极应诉,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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