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到底怎么写?这5大要点必须掌握!
“婚前财产公证”这个词,听起来既现实又扎心,但现实中越来越多的情侣选择用它保护个人资产。可到底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写才合法有效? 会不会显得不信任对方?今天我们就从法律实操角度,说透婚前财产公证的“正确打开方式”!
**婚前财产公证的核心是什么?
婚前财产公证的本质是“明确财产归属”,避免婚后因财产纠纷影响感情,实际操作中,很多人误以为“随便写个协议就行”,结果公证被驳回或协议无效,小张婚前有一套父母买的房,婚后想公证为个人财产,但因协议中未明确购房资金来源、产权证明细节,导致公证失败。
重点来了:公证内容必须包含财产明细、权属证明、双方自愿签字等要素,且不能涉及“限制婚姻自由”或“道德绑架”条款(出轨就净身出户”无效)。
**婚前财产公证的5步避坑指南
1、选对公证机构:必须到户籍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线上公证暂不适用。
2、列全财产清单:房产需附产权证编号;存款、股票等写明账户信息;其他贵重物品拍照留证。
3、明确财产来源:某房产由父母全款购买”“某账户存款为婚前工资所得”,避免模糊表述。
4、协议双方签字+公证员见证:自行拟定的协议需公证处审核,双方必须现场签字确认。
5、保留公证原件:公证后建议复印多份,与结婚证等重要文件分开存放。
**法律依据:这些条款必须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且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1063条明确:一方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不是“谈钱伤感情”,而是用法律手段减少未来矛盾,尤其对于创业资产、家族继承、再婚家庭等情况,公证能有效避免“财产混同”,最后提醒:必须合法、自愿,且不损害第三人利益,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审核,千万别因“模板错误”导致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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