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要请律师吗?这些风险你可能没想到
婚姻本是情感的联结,但当涉及财产分配时,理性往往需要占据上风,许多夫妻在签订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时,都会纠结一个问题:“有必要请律师吗?自己写不行吗?” 答案可能比你想象的更复杂。
为什么自行起草婚内财产协议存在风险?
1、法律漏洞难察觉:普通人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细则了解有限,协议中若遗漏关键条款(如债务归属、财产增值分配),可能导致协议无效或引发纠纷。
2、权益不对等埋隐患:协议若显失公平(例如一方放弃全部财产),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胁迫”或“重大误解”,最终被推翻。
3、执行困难反成负担:自行拟定的协议可能缺乏可操作性,例如未明确财产凭证保存方式、未约定争议解决途径,最终变成“一纸空文”。
专业律师能帮你解决哪些问题?
审核协议合法性:律师会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确保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平衡双方权益:通过协商调解,避免条款过度偏向一方,保障协议的公平性和长期稳定性。
指导公证流程:律师会协助整理财产清单、陪同公证,确保协议形式合法(如书面要求、签字真实性)。
相关法条依据
-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
小编总结
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本质是“婚姻风险管控”,它不仅是情感的“保险栓”,更是法律意义上的“防火墙”。自行起草看似省了钱,却可能因小失大——轻则协议无效,重则引发诉讼,而专业律师的价值在于用经验预判风险,用法律语言筑牢防线,与其事后补救,不如在签订前花一份律师费,换一份真正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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