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人离婚后能继续共有吗
房屋共有人离婚后能继续共有吗
可以的,具体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只要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者伪造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
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就要做好相关的了解,对于在房屋继承中在共有人离婚之后也是可以共有的。这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过在一般情况下离婚之后都需要进行协商处理,这也是实际中很常见的事情。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合飞律师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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