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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户口未迁走能办登记手续吗

合飞律师1个月前 (02-26)普法百科5

离婚后女方未迁走能办登记手续吗

离婚后女方户口没迁走,男方能。

只要男方和前任配偶办理了,就是离异单身身份,可以和再婚对象一起持有各自,户口本,两位合影证件照片几张,以及离婚证(或判决准予离婚呢生效的判决书),到一方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以上就是相关回答,如果对方没有把户口迁移出去的,这个也不要紧,不会影响到自己的之后的结婚登记的,不过总是想到前妻的户口还在自己这里的可能有的人是接受不了的,所以还是迁移走比较好。有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咨询合飞律师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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