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要给女方赡养费吗
离婚后男方要给女方吗
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二)与他人;
(三)实施;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其实对于一些一时情绪不稳定而导致离婚的公民来说,在面对离婚时我们应该谨慎的考虑清楚,不要随意下定论。而对于那些深思熟虑后依旧坚持的人来说,我们应该尽早办理离婚的相关事宜,进行相应的解决。以上内容是合飞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问题回答,如有不全,请您移步合飞律师网进行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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