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认定欺诈和胁迫行为
离婚后如何认定欺诈和胁迫行为
现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分割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 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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