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扣留户口本怎么办
今年4月,45岁的廖女士和前夫黄先生经市人民判决离婚,但是因为前夫一直扣着户口薄,廖女士准备迁移户口时犯了难。昨日,记者通过相关部门了解到,当事人不应将扣留户口薄作为处理婚姻矛盾的砝码,一方应协助另一方给予办理迁户。
1.夫妻离婚
,从来柳州务工的廖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在柳州市某单位上班的黄先生,二人互生好感后,廖也将户口从老家迁来柳州跟随黄先生。然而,婚后的生活却不尽如人意,黄先生一直住在廖女士租住的房屋,二人经常因为家庭经济和小孩等问题发生争吵,,双方开始。
因认为与黄先生的婚姻无法继续,廖女士在今年2月向鱼峰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婚姻关系的缔结和维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廖女士和黄先生虽然是自由恋爱,自愿,但是婚后双方未能在家庭生活中互敬互爱,彼此之间缺乏沟通和相互理解,导致夫妻感情日渐淡薄,关系不断恶化。因双方均表示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最终判决准许二人离婚。
2.迁户犯难
“他就是扣着我的户口不给!”昨日上午,一脸愁容的廖女士来到报社反映,和黄先生离婚后,她准备将到自己的大哥廖先生处,但是前夫黄先生却一直不给自己户口薄,从今年4月离婚到现在她一直在和前夫沟通,对方就是不予配合办理。
随后,记者尝试拨打黄先生的电话,黄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要扣着廖女士的户口薄,而是当初离婚时,自己什么都没拿就从住处搬了出来,还有部分物品在廖那里,廖不还给他,他也就不给廖户口簿。
3.应予办理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廖女士来到其哥哥廖先生的箭盘山派出所,据民警介绍,如果户主廖先生同意,廖女士就可以将户口迁入哥哥家。廖女士需要书写一份户口迁移的申请书,将自己情况说明清楚,并由廖先生户口所在社区的盖章签字确认,之后由社区负责民警对相关情况核实。核实后,需廖女士兄妹一同携带各自的户口薄来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还是要我自己的户口薄呀?”面对廖女士的疑虑,民警建议,廖可以先通过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相应户籍证明。记者随后又咨询了鱼峰区公安分局户政科,据工作人员答复,与离婚后拿不拿回东西没有任何关系,户口问题不应成为婚姻矛盾的延续,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先经派出所动员说服调解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迁转日期和原因。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