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国公民在新加坡离婚需要如何办理手续
如果中国公民在新加坡离婚需要如何办理手续
离婚手续
1、原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如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可到大使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任何一项有争议,必须到男女双方任一方出国前提起诉讼。大使馆不受理其离婚申请。
2、男女双方在大使馆办理后如有任何一方加入外国国籍,必须到新加坡婚姻注册局办理离婚登记。
3、在中国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如有任何一方申请离婚,大使馆不予受理;如双方同时回国并对离婚无争议的,可在原登记机关办理;如一方或双方不能回国,须向婚姻注册地人民法院申请,当事人可到大使馆申请办理诉讼所需、起诉书、答辩状等文件的,所需文件表格及有关要求可向国内法院领取和询问。
4、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如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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