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下,婚后买的房算谁的?3分钟看懂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标准
“新婚姻法实施后,夫妻共同财产到底怎么认定?婚后买的房、投资的钱算谁的?”今天我们就来详细拆解,用大白话讲清楚法律条文背后的“潜规则”。
一、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核心变化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指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以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协议明确归一方),但新法实施后,有3点关键变化:
1、时间节点更严格: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如房产涨价)仍属个人,但主动投资产生的收益(如炒股、开店)算共同财产。
2、父母出资购房需“明算账”:若父母为子女买房,有书面协议明确赠予一方的,不作为共同财产;若无协议,默认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3、“隐形财产”举证责任倒置:一方隐瞒、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可要求法院调查,隐瞒方需自证清白,否则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二、避免财产纠纷的3个解决方案
1、签订婚前/婚内协议:明确房产、投资等财产的归属,协议需公证且双方自愿签署,避免“感情用事”导致条款无效。
2、保留财产来源证据:如父母转账记录、个人婚前存款证明等,关键时间点的银行流水、合同原件务必保存。
3、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涉及大额资产或复杂情况时,提前做法律风险评估,避免离婚时“人财两空”。
**三、相关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个人财产范畴,包括婚前财产、人身赔偿金等。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条:细化父母出资购房的认定规则。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核心逻辑是“贡献原则”: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投入时间、精力创造的财富,法律默认共享;而个人婚前财产及被动增值部分仍受保护。建议夫妻双方提前规划财产,用法律工具保障权益,既是对婚姻的尊重,也是避免日后撕破脸的理智选择。
划重点: 新法更强调“谁主张谁举证”,财产线索不清时,尽早收集证据比吵架更有用!如果觉得本文有帮助,欢迎转发给身边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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