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上6天班到底算不算加班
一、每周上6天班到底算不算加班
判断每周上6天班是否算加班,需分情况来看。
若用人单位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在此情况下,若每周工作6天且每周总工时超过40小时,那么超出部分应认定为加班。例如,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6天,总工时42小时,超出的2小时即为加班时间。
若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则需根据具体的审批规定和实际工作情况来确定是否加班。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在周期内总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则不算加班;不定时工作制通常不存在加班的概念,但劳动者在工作的,一般应认定为加班。
总之,每周上6天班是否算加班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工时制度及工作时长来确定。
二、一天超过8小时算不算加班
判断一天工作超过8小时是否算加班,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若在此制度下,一天工作超过8小时,通常应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二是不定时工作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受每日工作8小时标准的限制,一般不存在加班的说法,除非法定安排工作。
三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以一定时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在一个周期内,总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的,即使某一天超过8小时,也不一定算加班;若超过,则超出部分视为加班。
总之,是否算加班不能仅依据一天工作是否超过8小时简单判断,要结合具体的工时制度来确定。
三、双倍怎么计算
双倍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其一,明确计算基数。一般按照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若劳动合同未约定,则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基数确定;若都没有约定,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其二,计算加班时长。对于平日延时加班,不存在双倍加班费情况,平日延时加班是1.5倍工资;而在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才适用双倍加班费。
其三,进行具体计算。双倍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2。这里的21.75是月计薪天数,8是每日标准工作小时数。例如,某员工月工资为6000元,在休息日加班8小时,其双倍加班费计算为:6000÷21.75÷8×8×2≈551.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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