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买的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是许多夫妻共同经历的大事,但如果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这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让不少人感到困惑。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情况中仍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双方用婚后收入共同还贷,或一方全职照顾家庭、另一方负责经济来源,这种情况下房产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资金来源于某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解决方案:如何避免争议?
1、签订书面协议:如果购房时某一方使用个人资金(如婚前存款、父母赠与等),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资金来源及房产归属。
2、保留出资证明:无论是转账记录、收据还是聊天记录,都能作为证明财产性质的依据。
3、及时办理共有登记:购房时可直接在房产证上添加双方名字,减少后续纠纷风险。
相关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1063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8条: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核心在于资金来源和双方约定。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双方未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法律上仍会认定为共同所有。为避免纠纷,建议夫妻双方在购房时保持透明沟通,必要时通过协议或公证明确权益。毕竟,房子不仅是资产,更是家庭的港湾,与其事后争执,不如提前规划,让感情与财产都“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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