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小夫妻的房产,只登记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许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会遇到这样的问题: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 这类纠纷的核心在于赠与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归属需结合赠与意图、登记时间及书面约定综合判断。
张女士婚前收到父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若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与女儿个人,则该房产属于张女士的个人财产;若房产是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且未明确约定归属,即使登记在男方名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赠与行为是否附有“仅归受赠人所有”的明确意思表示。
解决方案:
为避免纠纷,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签订书面赠与协议:父母赠与房产时,明确约定房产归属一方且不作为共同财产,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办理公证手续:通过公证强化协议的法律效力;
3、保留资金凭证:购房款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可作为赠与意图的佐证。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3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小编总结:
赠与房产的归属并非“一刀切”,其性质取决于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及法律程序是否完善。核心要点可归纳为:“婚前赠与+个人登记+明确约定”通常属个人财产;而婚后赠与若无特殊约定,则可能面临分割风险,无论是受赠方还是赠与方,均应提前通过书面协议固定证据,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法律既保护婚姻中财产共享的公平性,也尊重赠与人的独立意志。明确约定+法律程序合规,才是避免纠纷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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