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能随便花吗?这些法律知识点必须懂!
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问题常常引发矛盾,许多人疑惑:一方是否有权单独支配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买车、买房、投资,甚至大额转账,是否需要经过配偶同意?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背后却涉及复杂的法律规则和情感信任的平衡。
一、夫妻共同财产≠单方“小金库”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投资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非明确归属一方)等,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法律明确要求,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平等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单方随意支配”。
实践中,若一方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如卖房、抵押贷款、大额借款),可能因“损害配偶利益”而被认定为无效,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将共有房产低价转卖亲友,妻子可起诉要求撤销交易;妻子私自用家庭存款为娘家弟弟还债,丈夫也可主张追回款项。
二、解决方案:如何避免“单方支配”纠纷?
1、日常小额支出可自主决定:买菜、交水电费等家庭生活必要开销,通常无需事事协商。
2、大额财产处置必须双方同意:涉及房产、车辆、投资等重大事项,务必留存书面协议或聊天记录,证明配偶知情并认可。
3、提前约定财产管理方式:通过《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各自权限,例如约定“单笔超过5万元支出需双方签字”。
4、遭遇侵权时及时维权:若一方擅自转移、隐匿财产,另一方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多分财产,或通过法院冻结相关资产。
**相关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及平等处理权。
《民法典》第1066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可因对方“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行为,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8条: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造成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
夫妻共同财产的核心是“共同”二字,法律赋予双方平等权利,但也要求彼此尊重和协商。日常琐事可“各自做主”,重大决策需“共担风险”,若发现配偶存在私自转移、挥霍财产的行为,务必及时收集证据(如银行流水、合同、聊天记录),通过法律途径止损,婚姻需要感情,更需要理性——守住财产底线,才能为家庭幸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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