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立遗嘱吗?先别急着下结论!
“律师,我和配偶名下的房子、存款都是婚后一起挣的,如果我突然走了,能提前立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孩子吗?”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藏着许多法律“雷区”。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确实可以立遗嘱,但只能处置自己享有的份额,擅自处分对方财产的部分可能直接无效!
举个例子:张先生婚后和妻子共同买了一套房(价值500万),各占50%份额,如果张先生立遗嘱将整套房留给儿子,实际上他只能处理自己250万的产权,剩余250万仍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若遗嘱中未明确区分份额,可能导致遗产分配纠纷,甚至被法院认定部分无效。
解决方案:三步避开“遗嘱翻车”
1、先明确财产性质
通过银行流水、购房合同等证据,区分婚内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婚前全款房、遗嘱继承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可自由分配;而婚后收入、共同还贷的房产需按比例划分。
2、遗嘱中注明处置范围
书面写明“本人仅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本人的份额”,“本人名下存款的50%”“房产产权的50%由子女继承”。避免笼统表述(如“全部财产归子女”),防止越权处置配偶财产。
3、公证+配偶知情更稳妥
建议对遗嘱进行公证,并提前与配偶沟通财产分配方案,若配偶同意放弃自身份额,可签署书面协议,避免继承时出现“一方遗嘱对抗另一方继承权”的矛盾。
相关法条:这3条一定要看透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
第1133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但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1153条:遗产分割时,应先析出配偶的共有部分,剩余部分为被继承人遗产。
立遗嘱的本质是尊重个人意愿,但前提是守住法律底线。夫妻共同财产中,任何一方都无权“独断”分配全部资产,必须通过财产析产明确个人份额,如果担心遗嘱效力,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起草并见证,用法律工具为家庭财富传承保驾护航,遗嘱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提前规划才能避免亲人反目、遗产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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