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挥霍了怎么办?如何依法维护权益?
婚姻是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活,但现实中常有一方擅自挥霍共同财产的情况,比如盲目投资、奢侈消费甚至转移隐匿财产。这种“损家”行为不仅伤害感情,更可能让另一方陷入经济困境,面对这类问题,很多人手足无措,甚至选择隐忍,但法律早已为受害者提供了明确的维权路径。
问题核心:如何界定“挥霍”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投资收益、房产等双方共有的资产。若一方未经协商,将大额资金用于赌博、非必要高消费或赠与他人,即可能被认定为“挥霍”,丈夫偷偷用家庭存款购买奢侈品赠与第三者,或妻子将共同积蓄投入高风险项目导致亏损,均属于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
**解决方案:三步走依法止损
1、及时收集证据,锁定挥霍事实
发现异常后,立即保存银行流水、消费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可委托律师调查对方账户或申请法院调取流水,若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需通过公证或第三方见证固定证据。
2、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损失扩大
向法院提起“婚内财产分割”或离婚诉讼时,可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或查封相关资产,避免其继续挥霍。
3、诉讼追偿,要求赔偿或不分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挥霍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能少分或不分,若仍在婚姻存续期,受害方可直接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并主张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明确支持维权
《民法典》第1066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92条:离婚时,一方挥霍共同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再次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经济侵害往往是婚姻破裂的导火索,发现对方挥霍财产时,切勿因“家丑不可外扬”而妥协。及时行动、固定证据、借助法律手段,才能最大程度止损,婚姻需要信任,但更需要底线——保护共同财产,就是保护自己的尊严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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