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偷偷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近接到不少咨询,不少朋友在离婚时才发现,另一半早就“暗度陈仓”——把婚后的房子偷偷过户给亲戚,或者把存款分批转走,甚至用“假债务”来稀释共同财产。“明明是我们的钱,怎么突然就没了?” 这种愤怒又无助的心情,很多当事人深有体会。
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但现实中,转移、隐匿财产的手段往往隐蔽且复杂,一方通过虚构投资亏损、低价变卖财产,或是利用亲友账户“代持”资产,让另一方难以察觉,更棘手的是,这些操作可能发生在离婚前的“冷静期”甚至更早,导致受害方取证困难,最终在财产分割中吃了“哑巴亏”。
解决方案:
1. 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别让线索“溜走”
发现异常后,立即保存银行流水、房产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对方突然大额转账给第三人,或频繁取现却无法说明用途,这些都可作为线索,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取流水明细。
2.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危险账户”
如果发现对方正在转移财产,可紧急申请冻结相关账户或查封房产,防止财产进一步流失,这一步需要提供初步证据,建议委托律师协助梳理材料。
3. 离婚诉讼中主张“少分或不分”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转移财产的一方在分割时可被判少分或不分,若对方隐匿了100万元存款,法院可能将这100万元全部判归受害方,甚至要求转移方额外补偿。
4. 离婚后仍有3年追诉期,别放弃!
即使离婚后才发觉对方曾转移财产,仍可在3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关键在于能否提供新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恶意行为。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4条: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发现之日起算。
小编总结:
婚姻走到尽头时,财产纠纷往往成为“最后的战场”,面对另一半的“小动作”,冷静取证+法律手段是破局关键,无论是通过银行流水“顺藤摸瓜”,还是借助律师申请财产保全,核心目标就一个:让法律撕开隐匿的“遮羞布”,把该拿的权益攥在自己手里,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行动越早,胜算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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