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鉴定结果有异议?如何启动重新鉴定程序?
一起交通事故后,张先生被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挫伤",但对方提出的赔偿方案让他对伤情鉴定结果产生怀疑,这并非个案——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近35%的当事人曾对初次鉴定结论提出异议,本文为您详解轻微伤重新鉴定的法律路径。
一、重新鉴定的法定条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7条,当事人对初次鉴定结论存在以下情形可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无资质(如未在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2、鉴定人应当回避未回避
3、检材虚假或被污染
4、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5、鉴定方法明显错误
实务要点:单纯对赔偿金额不满不能启动程序,必须存在上述程序瑕疵或实体错误,某地法院曾因鉴定人未出示执业证书而撤销原鉴定结论。
二、重新鉴定的实操流程
1、书面申请阶段
需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提交《重新鉴定申请书》,附具新医疗记录、影像资料等证据,某伤害案中,申请人补充提交了首次鉴定后出现的后遗症病历,成为启动重新鉴定的关键。
2、审查受理阶段
公安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数据显示,2022年某市受理的重新鉴定申请中,67%因材料不全被退回补正。
3、实施鉴定阶段
需注意两点特殊规定:
跨区域鉴定:可申请异地司法鉴定机构
专家见证:复杂案件可要求专家委员会复核
专业建议
1、证据保全:立即封存原始医疗影像资料
2、时限把控:注意15日的法定申请期限
3、机构选择:优先选择有法医临床资质的鉴定中心
4、专业辅助:建议委托律师参与听证程序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148条: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补充/重新鉴定
2、《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32条:重新鉴定应由不同鉴定人实施
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4.3条:复合伤应分别评定
重新鉴定不仅是法律救济途径,更是当事人诉讼策略的重要组成,实务中成功启动重新鉴定的案件,约42%最终改变了伤情等级认定,但需特别注意:
- 医疗终结后超过3个月可能丧失鉴定条件
- 单方委托鉴定在诉讼中可能被质疑
- 专业律师的参与能有效把控程序风险
核心要义:通过合法程序维护权益,远比"医闹"等极端方式更有效,当您对鉴定结论存疑时,请务必在法定期限内启动专业法律程序。
轻微伤鉴定结果有异议?如何启动重新鉴定程序?,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