肋骨骨折当天检查不出来,伤情鉴定还能做吗?
许多人在遭遇外伤后,因肋骨疼痛就医,却被告知“检查未见明显骨折”,然而几天后复查时,却确诊为肋骨骨折,这种情况下,伤情鉴定是否还能进行?法律上又该如何认定责任与赔偿?
一、为什么肋骨骨折当天检查不出来?
肋骨骨折的隐蔽性较高,尤其在受伤初期,局部肿胀或轻微骨裂可能被周围组织掩盖。常规X光检查受角度、设备分辨率等因素限制,可能无法清晰显示细微骨折线,而CT检查虽更精准,但并非所有医疗机构都会在首次检查时直接采用。
人体在受伤后,部分骨折症状(如骨痂形成)需要数天甚至一周才会逐渐显现。医学上的“延迟显影”现象,可能导致初次诊断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
二、法律对“延迟性伤情”的认定逻辑
伤情鉴定是司法程序中确定伤害程度、划分责任的关键环节,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需以“客观医学证据”为基础,而非单纯依赖初次检查结果,若后续复查确认骨折,且能证明与外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即使初次未检出,仍可纳入鉴定范围。
但需注意:
1、时间关联性:需证明复查确诊的骨折与原始外伤存在医学关联,排除二次受伤可能。
2、证据链完整:包括首次检查报告、复诊记录、影像资料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
3、鉴定时机:通常建议在伤情稳定后(如治疗结束后)申请鉴定,以确保结果准确性。
**三、对当事人的建议参考
1、及时复诊:若首次检查未发现骨折但持续疼痛,应在3-7天内复查CT或三维重建检查。
2、保存证据:保留所有就诊记录、检查报告及费用单据,必要时对伤处拍照留证。
3、法律咨询:如涉及人身损害索赔或刑事案件,尽早联系律师,梳理时间线与证据。
**相关法条依据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等发布)
- 第五条:鉴定应以损伤后果为依据,结合原发性损伤、并发症等综合分析。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 明确鉴定意见需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且需客观、公正。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
肋骨骨折的“隐蔽性”常导致初期误诊,但法律上仍可通过复查与完整证据链维护自身权益。核心在于:及时复诊锁定伤情,保留证据夯实主张,借助专业鉴定厘清责任,无论是民事赔偿还是刑事追责,科学的医学支持与严谨的法律程序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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