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债务逾期催收自律公约第十八条
《互联网金融债务逾期催收自律公约第十八条》究竟如何保护债务人的尊严?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债务逾期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催收过程中,部分机构因手段过激引发争议,甚至侵犯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为此,《互联网金融债务逾期催收自律公约》应运而生,其中第十八条作为核心条款,明确划定了催收行为的“红线”,成为维护债务人尊严的重要保障。
第十八条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根据公约第十八条规定,催收机构不得以威胁、恐吓、侮辱、诽谤等方式对债务人进行不当催收,不得泄露债务人的个人信息,更不得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收行为需在合理时间(早8点至晚8点)内进行,且每日联系次数不得超过3次,这一条款的出台,直接针对过去行业乱象,将“人性化催收”从口号落实为具体规则。
为什么说第十八条是行业规范化的里程碑?
过去,部分催收机构为追求回款率,采取电话轰炸、骚扰亲友、伪造法律文件等手段,不仅加剧债务人的心理压力,更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第十八条通过细化禁止性行为,既保护了债务人的隐私权和人格权,也为催收机构划清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某平台因多次在深夜联系债务人并威胁曝光其欠款信息,被监管部门依据第十八条处以高额罚款,这一案例成为行业整改的“分水岭”。
实施难点与争议点
尽管第十八条意义重大,但实际执行中仍面临挑战,如何界定“骚扰行为”?若债务人故意失联,催收方能否适当增加联系频率?对此,公约明确要求“催收行为需以合法、必要、适度为原则”,既不能放任债务人逃避债务,也不能纵容催收方滥用权力,这种平衡体现了法律对双方权益的兼顾。
建议参考:
1、债务人若遭遇暴力催收,务必保留通话录音、短信截图等证据,并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投诉。
2、催收机构应定期开展合规培训,建立内部监督机制,避免因员工行为触犯法律红线。
3、公众可通过“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查询持牌机构名单,优先选择合规平台借贷。
相关法条:
- 《互联网金融债务逾期催收自律公约》第十八条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保护)
-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诽谤罪)
小编总结:
《互联网金融债务逾期催收自律公约第十八条》的出台,不仅是行业走向规范的标志,更是法治社会对“尊严权”的深层回应,它提醒我们:债务关系不应成为践踏人格的理由,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应在法律框架内理性解决问题,只有通过“合规催收”与“诚信履约”的双向努力,才能构建健康的金融生态。
(全文关键词密度:3.1%)
,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