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疾病 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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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结婚的疾病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并没有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小编在上文中为您举例了部分禁止结婚的疾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小编在这里建议各位在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婚检,通过婚检来确定双方的血缘关系,是否患有疾病。
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没有把患有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条件。只是规定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总的来说,现行《民法典》现已取消了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该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没能如实告知的另一方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上面就是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以及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的相关问题解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如果您有比较棘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直接本站在线留言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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