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内欠的债要一起还吗?一文看懂共同债务处理关键!
离婚不仅是情感的终结,更是财产与债务的清算,当感情破裂时,婚内共同债务往往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这些钱到底该谁还?” 这个问题背后,不仅关乎法律责任的划分,更影响着双方未来的经济生活,今天我们就从法律实务角度,揭开婚后共同债务处理的核心规则。
一、哪些债务算“共同债务”?法律有明确定义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债务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二是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房贷、车贷等用于购置共有财产的贷款;
子女教育费、医疗支出等家庭刚性开支;
夫妻共同签字确认的借款合同。
特别注意! 单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如赌博借款、奢侈品消费),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不属于共同债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3条)
二、离婚时处理共同债务的“三步法”
1、清单核对:先理清债务性质
双方需列出所有婚内债务清单,标注每笔债务的用途、债权人信息、借款凭证,某笔20万元借款若用于丈夫个人炒股,妻子可主张不承担偿还责任。
2、协商优先:签订书面分割协议
《民法典》第1089条鼓励双方协议处理债务,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还款比例、追偿方式,并约定“一方承担债务后,另一方需补偿”的条款,避免后期纠纷。
3、诉讼兜底:法院综合判定责任
若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债务用途证据、家庭收入水平、当地消费标准等因素判决,妻子举证丈夫借款50万元用于个人公司经营且未产生家庭收益,法院可能判定为个人债务。
三、避坑指南:这3类债务最容易扯皮
“被负债”陷阱:对方伪造签名借款,需及时申请笔迹鉴定;
“转移债务”套路:离婚前突然出现大额债务,要核查资金流水;
“高利贷”风险:超过LPR四倍的利息部分,可主张无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5条)。
关键提示:收到法院传票涉及共同债务诉讼时,务必在15日内提交书面异议,并收集聊天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据链。
实务建议:离婚债务处理必备动作
1、在离婚冷静期内,通过律师向民政部门申请调取对方征信报告,核查隐藏债务;
2、对疑似个人债务,立即联系债权人发送债务性质告知函;
3、若需承担部分共同债务,在离婚协议中保留向对方追偿的权利条款。
**法律依据速查
-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 《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共同债务清偿规则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3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务的举证责任
-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5条: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处理离婚共同债务的核心在于“用途证据”与“法律动作”,记住三个要点:第一,不是婚内欠的钱都要共担;第二,未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要坚决抗辩;第三,书面协议比口头承诺更保险,建议在离婚前委托律师做债务风险评估,用法律武器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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