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一、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未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如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月起计算,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例如,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三年零五个月,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其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计算方式是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为前提,如果是劳动者原因导致未签订劳动合同,则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同时,劳动者要注意保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以便在主张权利时使用。
二、未签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其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其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其三,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如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了8个月,用人单位应支付7个月的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2.若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但仍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未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权益有较大影响,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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