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藏了财产?民法典新规如何保障你的权益?
离婚时财产分割看似尘埃落定,但若事后发现对方隐瞒了财产,该怎么办?《民法典》针对离婚后再次发现财产分割争议的情形,新增了更明确的救济条款,为弱势一方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
新规核心:离婚后仍可追讨“漏分财产”
过去,不少人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转移、隐匿了共同财产,但因诉讼时效或证据不足而无法追讨。《民法典》第1092条明确规定,若一方在离婚时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在发现之日起3年内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财产。这一规定将诉讼时效从原来的“离婚后2年”延长至“发现后3年”,大幅降低了维权门槛。
新规还强调“隐藏财产”的范围不仅包括房产、存款等有形资产,还包括股权、虚拟财产等新型资产,离婚后才发现前配偶在婚内隐瞒了投资收益或网络账户余额,均可依法主张重新分割。
如何应对“离婚后财产纠纷”?两步走策略
1、及时固定证据:发现对方可能隐瞒财产后,第一时间收集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财产登记信息等证据,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相关材料。
2、起诉前评估可行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财产价值、诉讼成本及胜诉概率综合决策,避免盲目起诉导致“赢了官司却赔了钱”。
**相关法条支持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民法典》第188条: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新规,实质是“公平原则”的延伸,既保护了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也警示婚姻当事人诚信履行义务。关键在于:发现财产被隐藏后,务必在3年内采取法律行动,且证据链越完整,胜诉可能性越高,婚姻虽已结束,但法律始终为正义留了一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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