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加班基数是什么
一、核定加班基数是什么
核定加班基数是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础数值。具体说明如下:
一是劳动合同约定。若劳动合同中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就按照此约定来确定加班基数。例如,合同约定月工资5000元作为加班基数,那么加班工资的计算就以此为基础。
二是集体合同约定。在没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若集体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可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集体合同是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签订的,对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三是正常工资标准。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未对加班基数作出约定,一般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来确定。正常工资标准通常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相对固定的收入部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
核定加班基数需遵循相关,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周六上班应当如何支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周六上班支付加班费的情况需分两种情形来确定:
一是若周六属于正常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若周六原本是正常工作日,而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员工有权获得按此标准计算的加班费。
二是若周六属于休息日加班。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这里要注意,如果单位后续能为员工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费;若无法安排补休,则需按照200%的工资标准支付加班费。
计算加班费的工资基数,通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若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则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若均无约定,则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三、加班调休有效期多久
加班调休的有效期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通常需依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与劳动者的约定来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用人单位有明确规定。若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对加班调休有效期作出了具体规定,且该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那么该规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比如规定调休应在3个月内完成。
二是双方有特别约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书面协议中对加班调休有效期有特别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法,双方就应按照约定执行。
三是合理期限原则。若用人单位没有规定,双方也无约定,从合理性角度出发,一般应给予劳动者相对合理的时间进行调休,不宜过长或过短,以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和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以上是关于核定加班基数是什么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